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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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现将《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征集延期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,详见网址:https://kjt.nmg.gov.cn/kjdt/tzgg/202210/t20221025_2156676.html)转发给你们。请各项目申报人在保证疫情防控的同时,潜心打磨申请材料,提高项目申报质量。

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1、延长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科技支撑黄河流域

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)项目和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科技支撑东北振兴)项目的征集时间,由原定的2022年11月1日顺延至2022年12月1日24时。

2、延长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科技支撑乡村振兴)项目、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军民融合)项目、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(数字经济和文化科技融合)项目的征集时间,由原定的2022年11月9日24时顺延至2022年12月9日24时。

3、延长“十四五”社会公益领域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2023年度项目的审核推荐时间,由原定的2022年11月10日顺延至12月9日。

联系人:赵海文 5951504  15540102689

科技处

2022年10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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